報告文學「奮進的年代」

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選舉毒藥》


劉程強昨晚的記者會要暗示的,或許就是不屑張先生在大選全程中,擺耍“仁者”之尊卻露“梟奸”之態......與其說朱倍慶落選,不如說是中間選民,預先發給張先生四年後的全國大選的警示黃卡......

        劉程強說,主流媒體如果繼續充當行動黨的政治殺手,新加坡的民主政治將倒退20年。

        今天看《早報》頭版大標題:“方榮發當選 • 得票率降低”。

        從選舉的新聞賣點考量,把標題聚焦投射在“高票當選”的候選人“得票率降低”這個主題上,作為一個主流媒體,對此時劉程強的專業挑戰,《早報》嚴重欠缺應有的政治敏感。

        我相信主流媒體打死也不會承認是行動黨的政治殺手,那是會被人取笑的,儘管全世界媒體同行都心知肚明,但今天劉程強打開這個潘朵拉,而《早報》卻無動於衷,也未免神經太大條了!

        這讓我想起20幾年前的電視台,每當有觀眾投函申訴電視台節目超爛的時候,高層官員們一定在背後揶揄暗槓說:“電視台只此一家,不爽看就轉台咯!”

        其實當時哪有甚麼台可轉?轉看Channel 5嗎?

        昨晚《亞洲新聞台》訪問張志賢,請他對劉程強對他“誣衊”工人黨及其候選人的黨格與人格作出回應。張志賢一臉“無辜”地表示,他只是就事論事,是以“其矛攻克其盾”,他沒有誣衊對手的意思。

        我原來也以為話說到此,也就應該打住,“競選‘嘸’手軟”,子彈不認親!可是,敗選之後面對對手的指責,張志賢在民眾情緒尚處巔峰盪漾的語境中,最後還丟出一句說:“如果工人黨認為不妥……,可以訴諸法律行動對付他。”

       這樣的話語,是不是很討人厭?是不是讓人突然聯想起過去引人爭議不斷的政治追殺?

        政治殺手──得票率降低──可以轉台──法律行動

        你勾畫得出一幅白天藍海的“大國”圖像嗎?

        劉程強說這次的大選成績“棒極了”!我說是“超棒”!但是劉程強在記者會上指責行動黨時的風度和表現卻是“爛極了”!而且是“超爛!”

        劉程強難道分辨不出,這次的大選,為工人黨“站台背書”的最大助選團是誰嗎?

        沒有總理的“好素質vs人數多”;沒有副總理的“方榮發沒誠信說”;沒有黨主席的“水果攤說”,以方榮發的群眾魅力與人格特質,今天劉程強會有心情巡街謝票嗎?

        我說過我欣賞工人黨的阿星哥,他的“人非聖賢世俗說”很得人心,引用英國俗語--“不要在玻璃屋內互拋石頭”的精彩,也直擊選民的心扉,他的演說在群眾大會上為工人黨化解了自今年以來,因“饒欣龍事件”、“傅博士後備輪胎論”、“匿名人黑函事件”、“方榮發誠信疑雲”等等的重重危機。

        這次方榮發能獲勝,他居功一指!

        顯龍總理真的要好好地重新認識選舉話語的運用與營造,從去年的競選口號──“同舟共濟”,到這次悲歎“工人黨辜負後港人”的喊話,聽了真叫人難為情。

        今天的網絡世界如此發達,全世界的選民都已經型塑成一個個的“後現代人”,後現代人的最顯著特徵,就是自我本位非常明確,信息豐富、看法獨特、特立獨行;看待問題的自我意識強烈,簡單地說,就是--“凡事我自有看法,不必你來告訴我怎麼做!”

        要爭取這樣的選民,嘮嘮叨叨的競選語言,食古不化的老生常談;沒有創新的思路、開明的胸懷、多元的視角、誘人的魅力......選民不嗆聲,是底藴的厚道。

        然而,我們卻看到張志賢的孤傲與輕薄,劉程強昨晚的記者會要暗示的,或許就是不屑他在大選全程中,擺耍“仁者”之尊卻顯“梟奸”之態!因此我認為,這次的後港補選,與其說朱倍慶落選,不如說是中間選民,預先發給張先生四年後的全國大選的警示黃卡!

         所以,後港補選的成功,劉程強要謝的除了是阿星哥之外,其實是行動黨的大佬們,是他們救了方榮發!

        方榮發在記者會的發言,一不莊重,二太兒戲,吊兒郎當,態度輕浮!他在劉程強光環的長期護罩下,顯然地,還沒真正歷練過選民以及強悍對手的煉獄磨難,以後有空再說他!

        這次後港補選若沒有行動黨大佬的“選舉毒藥”,如果讓朱倍慶與方榮發單挑對壘,朱倍慶不見得會敗選!

        至於那位行動黨主席的“水果攤黑話”,聽過之後,挖挖耳屎就算了。

2012年5月25日星期五

《後港出了個裙角仔》


耐人尋味的是,朱倍慶這個我在前一篇博文中對他讚美有加,還拿他與波東巴西的司徒宇斌相提並論的師奶殺手,原先信誓旦旦地高聲吶喊說:不要任何行動黨的大老為自己站台背書,他要自己上戰場,顯示他的勇氣與魄力!


言猶在耳......到底誰沒有誠信?


         我在上海透過網站追蹤後港補選的報導,越發覺得行動黨把這次的大選的定位表述得很明確,後港補選只是一個地方選舉。

         然而,看兩個政黨的隔空喊話,直到今天,才聽到劉程強不痛不癢地痛批行動黨動用國家資源,抵制反對黨奪下的選區。劉程強表示,20幾年來,政府因為輸掉後港,從不肯“提升”後港的基礎設施以及組屋的翻新。劉程強痛斥:這是一個不道德的政府。

        人在國外看獅城的大選課題,心裡上不免覺得後港大選的小兒科特性,也覺得在新加坡當執政黨太好幹了。工人黨既然覺得執政黨是不道德的政府,我就建議他給選民提出一個替代的出格方案,作為選民的思考依據。

        既然後港是地方選舉,也不是執政黨的直轄地,而政府也因為如此,沒有“義務”提升權力範圍外的“地區”,那後港選民有甚麼理由按政府擬定的稅務制度每年繳稅給國家稅務局呢?哪有我繳稅你享用的道理?就因為政府是你?這是甚麼邏輯?

        其實要解決這個問題,也既然在像新加坡這樣的一個蕞爾小島的“概念大國”,居然有這麼大的“壯志”在地理概念上把後港當成一個“地方性”選舉,那在行政上就可以把稅務分成“地稅”與“國稅”的組成部份,何不從即刻開始,舉凡由反對黨執政的“地方”,稅制一概一分為二,國家稅30%,地方稅70%。“國稅”當然交給國庫做全國發展使用,“地稅”自然是交由地方稅務局自行管理與操盤,無論誰執政管理該“地方”,此原則不變,行動黨也不必再被反對黨指責為“不道德的政府”,將來後港做得好不好,發展得如何?大家都有目共睹,業績數據會說話,雙方都可閉嘴!

        可行動黨夠種這麼做嗎?工人黨有膽承當這個責任嗎?沒有的話,請都住口!不要再呼隆選民。

        行動黨在上次大選中,從吳資政以“儲備一億元的預算”準備給後港進行大翻新的“威迫利誘”競選策略不果之後,其形象與威信從選民的耳語相傳中已經宣告破產,從坊間的交流與民情顯示,民眾對行動黨的“惡霸”形象明顯地出現了兩個姿態:

        一、卵不累石,好漢不吃眼前虧:

        執政黨畢竟是執政黨,國家資源都在它手裡,要過得好還是暫時忍著吧,加上饒欣龍事件也讓人覺得工人黨其實也不成氣候,方榮發好像也不怎麼“有誠信”,張志賢不是一直“咬住”這個話題不放嗎?看來還是重新考慮吧!

        二、繼續與行動黨對著幹:

         看張志賢那種“仗勢欺人”和咄咄逼人的嘴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個所謂“匿名人”的匿名信,根本就是行動黨的“反間計”。劉程強的工人黨對這樣的政治陰謀哪是行動黨的對手?你看從許文遠一開始就洋洋得意、幸災樂禍的嘴臉,就知道行動黨從一開始就暗藏玄機,準備給工人黨一個笑臉迎戰,最後輕輕鬆鬆地丟一兩個小彈藥,就可以讓工人黨人仰馬翻,忙著在地上找牙!

        持這樣心態的人認為,如此狡詐的競選損招,一直都是行動黨的“邪招奧步”,因此,越是邪招,越是奧步,越要同仇敵愾,要為工人黨打抱不平,堅定為捍衛“民主選舉”爭鬥到底。

        李顯龍到昨天為止,還是迴避了工人黨幾天前的年輕“阿星哥”如數家珍地,對過去的一些政府部長和領袖的“貪污”行為的疲勞轟炸,反而進一步強調,所謂“素質好比人數多”的陳腔濫調。選民不知道為甚麼工人黨不迎面追擊由許文遠挑起的“家有內賊”,卻不斷用一根手指“指責別人是賊”,卻無視另外“四根手指硬生生地指向自己”的可笑嘴臉呢?

          阿星哥當時說得超好:“不要在玻璃屋裡互拋石頭”!超然面對“人非聖賢”的世俗標準。他一針見血地揭示了行動黨人自詡為政治和人品上為“聖賢達人”的虛偽面目。可惜的是,工人黨就再沒有繼續緊抓住這個重點策略,繼續反攻。行動黨畢竟是老薑,它看準工人黨不會再使出像他們一樣的“死命咬人”的陰招不放,只能忙著不斷釐清方榮發的匿名信的疑雲。

        這就是“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的典型範例了!

        耐人尋味的是,朱倍慶這個我在前一篇博文中對他讚美有加,還拿他與波東巴西的司徒宇斌相提並論的師奶殺手,原先信誓旦旦地高聲吶喊說:不要任何行動黨的大老為自己站台背書,他要自己上戰場,顯示他的勇氣與魄力!

        言猶在耳,第二天我們看到的,是兩個副總理,一個正總理,再來一個行動黨主席馬不停蹄地輪番上陣、喧賓奪主地大發偉論!而朱倍慶,完全不如司徒宇斌,在競選最後一分鐘還未能端出他為後港發展所策劃的大盤牛肉餐,給後港選民有一個來自行動黨從天上掉下來的大餡餅,反而全程近乎像個待嫁的閨女,拉著媽媽和阿姨們的裙角,像個裙角仔一樣咧?

        奇奇奇奇奇奇…….

       到底誰才是沒有誠信?誰才是把後港補選當成國家級別的選舉?需要殺雞用牛刀啊?

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

狠角色

朱倍慶鬥不過饒欣龍,就是饒欣龍學足了劉程強的狠角色的人格特質。只是人們怎麼也沒有想到,饒欣龍的狠,是狠在一腳踏上好幾艘船,狠在遇到事情“打死不說”的勁頭上......


        我們的確不能以貌取人,不只課本上這麼說,長輩們也從小就這麼灌輸我們。但是,儘管沒有人會否定這句話,我每次看到許文遠開口講話時的那副嘴臉,禁不住還是頓生厭惡之感。


        當然,主觀上的惡感影響不了別人,但是他開口說話的惡劣言語,蠢蛋般的傲慢態度,從饒欣龍事件的見縫插針,追溯到在自己的博客上一會兒發表政策性的感言,須臾又似個人觀點的忽悠,再加上他在電台接受訪問時的陰陽怪氣,使人不得不、逃也逃不掉地聯想起他前陣子動心臟手術時講的“8塊錢”風涼話,以及動完手術後,當著照相機快門前掀開衣服露出兩點的噁心狀。許文遠討人厭的形象,不曉得為何與他夜夜共枕的太座沒有及時提點一下他。


        因此,即便許文遠在這次後港的補選開戰前,點評工人黨組織混亂時的論述讓我尚覺認可,但是這番話出自他的口,又不得不讓人想叫他閉嘴的衝動油然而生。這種感覺正像每看一次何家良在《早報》上的文章一樣,都忍不住在腦海中對這位形似儒雅中庸的老者的那份敬意,在文章發表後都增添了一份鄙視一般--“晚節不保”,是我對何家良的扼腕。


        工人黨是混亂的,至少在處理人事問題上給人的觀感是如此。劉程強是混亂的,他如若再喪失自己的人格特質,那將會是他的致命傷。他被行動黨的行事作風整了--沒事幹為甚麼一定要幹掉黨內年紀稍長的黨員?從去年大選之後,陳恩忠不被選為非選區議員,到這次補選攪局的“傅博士”的後備輪胎事件,關鍵點都是要讓年輕一些的黨員有多一點的從政經驗。


        這是行動黨在20幾年前就犯下的一個策略上的錯誤,大批大批的公務員在退休前被迫卸甲歸田,年輕人像蝗蟲般地坐鎮上台,50vs30幾,套句我愛說的那個例子,人家習近平還沒上台呢,如果他在新加坡,早已經是一個退休歸田的老朽了不是嗎?劉程強愛借用行動黨的那一套思維去處理人事安排,遲早會眾叛親離。


        後港這次推出的人選,工人黨派出潮州“老”女婿對壘行動黨的潮州“奴仔”,坦白說,我一看就暈。方榮發與朱倍慶相比,看起來和許文遠還有著不少的共同點。一是他欠缺“眼緣”,套句現代言語就是沒有“政治明星的特質”;二是他的形象太“顧家”,“顧家”原來是一大美德,誰不愛顧家的男人?但是後港在新加坡政治版圖上是一個是非地,是需要有大氣魄的政治人物來駕馭的政治區塊,劉程強可以堅守後港20載,後港選民寧可犧牲在居住環境進行所謂翻新、提升的實際好處,而死忠於一個沒能在現實中給他們帶來真正利多的在野黨議員,正是源自劉程強的好鬥個性,以及長期扮演挑戰權威的--狠角色!


        具有狠角色個性,是鎮守後港的必要條件。事實上要攻堅行動黨的兵家重地,沒有這樣的個性是絕對不行的。阿裕尼不是如此嗎?沒有劉程強攻堅阿裕尼,去年的大選工人黨會一舉幹掉楊榮文?門兒都沒有。


        工人黨能異軍突起,在目前的政治格局下,劉程強的個人魅力與人格特質是毋庸置疑的。新加坡太久沒有強勢的在野黨領袖了。詹時中最近幾年已失去了鬥牛般的衝勁,加上老來中風,魅力大減。要是劉程強沒法將他的“狠角色魅力”發揮在阿裕尼的話,加上他處理人事問題日漸“行動黨化”,那麼處處“講求公平、透明......”但卻似乎凡事都慢三拍的節奏,如同處理饒欣龍事件一樣,我擔憂的是,再給他20年,也沒能成氣候。


        後港的朱倍慶不可小覷,他雖然聰明地選擇不以批鬥饒欣龍為競選策略,但是後港選民經過了這一次事件,很自然地會將他在心裡與饒欣龍相比。朱倍慶也很聰明地請行動黨讓他自己獨挑大樑,他知道,讓行動黨動用國家資源為他站台背書,效果肯定適得其反,可能很多人忘了司徒宇斌--那個波東巴西的傻小子,去年競選時不也是豁了出去,一派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大氣大魄?


        去年的後港大選,朱倍慶鬥不過饒欣龍,就是饒欣龍學足了劉程強的狠角色的人格特質。只是人們怎麼也沒有想到,饒欣龍的狠,是狠在一腳踏上好幾艘船,狠在遇到事情“打死不說”的勁頭上。今天換了方榮發,選民自然會注目於朱倍慶誠懇幹事的魅力,以及明目秀眉的師奶殺手的悶騷!再加上朱倍慶又是地道的潮州阿弟,這樣的人物,他只要全程講潮州話,以後港目前的戰情與態勢,我說,朱倍慶才是後港下來的一匹黑馬狠角色!

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

《天大的笑話》



如果是正常人的話,也應該聽說,應該知道在那種場合底下,你要查人家的護照,會有甚麼後果?搞不好會被後台的人痛毆一頓,誤以為是幹案人員來剿窟......

      有一位法師很多年前對身邊的一些信眾感慨地說,新加坡好啊,真是福地。

        我曾在大陸很活躍,中國的朋友除了羨慕我成長在這片福地之餘,很多時候都帶著很“耐人尋味的反應”與我噓寒問暖地談論新加坡的奇蹟。

        台灣人帶著我四處閒逛的時候,遇到朋友都誇耀他自己有新加坡客人。吃飯時與我談論新加坡,驚歎之餘都難免流露一臉的狐疑與難耐,長盱著龍應台曾很冒犯的經典說辭:“好在我不是新加坡人”的慶幸。

        很多新加坡人都在反思,像我們這麼優秀的福地,卻好似越來越浮躁。

        很諷刺不是嗎?

        那天我在網上看到一個節目,喚起了我對乘客打巴士司機的新聞記憶。節目說,這樣的事件,在新加坡一年至少發生了6起。巴士公司只好在上車處貼著“不准打司機”的海報。

        節目嘉賓哄堂大笑,我也笑。

        同一個節目說,在新加坡做生意真好,課稅低,商家的實際利潤高,所以願意留下來,保證星國的就業機會。有人問,政府哪來多餘的錢發展國家與照顧國民?節目專家說,因為政府自己也做生意,所以不必單靠民間的徵稅。

        全場嘩然,真了不起。

        我腦際立刻浮現地鐵局那似乎永無休止、令人心灰意懶、情緒麻木的殘敗局面。坊間討論地鐵頻頻出狀況的聲音也似乎越來越弱,怨聲不再刺耳,無奈多過憤怒,失落勝於寄望。有陰謀論說,地鐵局事件暴露了一些潛在深埋著的不可告人、欲蓋彌彰的隱情,民眾反倒是質疑起自己,是不是被甚麼蒙騙了?

        我又想起老牌經濟專家的怒吼:全面提升低薪工人的最低薪資,拉近貧富差距的幅度。

        真的很淒涼。我們週邊,幹了很多年,月薪800元的,甚至是500元的最低層的工人大有人在。溫馨提醒你一下,這樣的景觀,別的國家不說,在亞洲,我們和中國大陸有得比。

        政府必須保證本地企業保持競爭力,由於人力成本永遠是企業最沉重的殺手,所以幾十年來,為了協助企業抑制成本,先是不管制最低工資,導致越來越多的本地人不願意幹薪金太低的工作,因為收入太少無法幹,因此只好打開外勞之門,外勞請了還是不夠用,於是飢不擇食地重新聘用上了年紀的老人加入勞動成本最底的行業,收盤子啦,捧咖啡啦,前台服務啦......,本來這很好,但問題來了,這些老人家甚至是外勞人員的服務素質,似乎是在接受過完整的職場培訓前就被硬生生地推上前線,對這些低工資的本地人、外勞、老人......,與他們談冠冕堂皇的生產力?對他們來說,錢不夠用,提高生產力關他們屁事?

        我又想起一家巴士公司的司機集體加薪16%的消息,原來幹了這麼多年司機的月薪還不到二千元。

        難怪我們在路上開車時,經常被巴士的橫衝直撞嚇得要命。

        可問題來了,加薪只優惠本地司機,外地人呢?門兒都沒有。同樣的一部車,外地人和本地人開的路線有何不同,巴士引擎技術有差別嗎?為甚麼厚此薄彼?據說是為了吸引更多的本地人開巴士,是巴士公司減少依靠外地人的策略。

        想想這也對,民眾不是嫌外地勞工人數太多了嗎?有人說外地人多才造成地鐵擁擠,然後爆胎,再發生癱瘓事故。

        理由真多,但一下子真的也駁斥不了,但我估計,巴士公司這麼一搞,惹惱了外地司機,一個一個走人,而養尊處優的本地人是否就真的願意幹這行?薪水加了,工作素質就能提高?我們在路上開車就不必擔心被巴士撞到嗎?

        那天我在咖啡店用餐,旁邊坐著兩個德士司機,言談中我側聞開德士的平均月收入“輕易”(anytime)超過3000。其中一個司機正訓斥另一個說:“不要以為乘客有甚麼了不起,我們也有權力不載他們的,我們也是人,不是他們的奴隸,為甚麼一定要聽他們使喚?”

        我驟然想起權怡鳳的德士風波,想起那位德士司機說的一句話:“哪一條law說德士司機一定要替乘客提行李、放置在後車廂的?”

        忘了說,那位在咖啡店裡訓斥同行的,開德士前,好像是被裁退的經理級人員,口操標準的英語。

        有一天我在另一個咖啡店買咖啡,泡咖啡的是一位年逾70的摩登老太婆。這老太婆跩得不行,每一次當客人叫飲料時,好像都欠她錢沒還似的,總愛理不理,甚至斜眼瞄人。那天我心情不漂亮,叫了飲料等了好幾分鐘,她先是充耳不聞,然後洗幾個杯,再一臉像是全世界都得罪她的浮躁樣,收錢,胡亂地泡一杯,遞給我飲料時,咖啡還溢了出來。

        我忍了好幾次的鳥氣,這次發飆了,問她:“小姐啊,女人過了七十幾,還會來月經嗎?”

        這會兒輪到嫖雛妓案件了,50幾個嫖客,不知道要審判到甚麼時候,社會成本不知道會多高?新加坡沒太大的法律事件,是福地,所以看法庭所審判的案子,會錯覺是戲劇化小說裡的倫理事件。

        嫖雛妓的風波第一個審訊最令人噴飯的是,法庭給叫雞認罪的校長判刑時說,被告嫖妓時選擇“不檢查雛妓的身分或護照,而是相信他對女郎身材和樣貌的判斷”,所以有罪,入獄九週吧!

        17歲的熱帶女郎,打扮起來花枝招展;早熟熱辣的17歲身材,和18歲以上的有甚麼不同?要那些叫雞的嫖客檢查妓女的護照?如果你有生活過的話,如果你吃的是人間煙火,如果是正常人的話,也應該聽說,應該知道在那種場合底下,你要查人家的護照,會有甚麼後果?搞不好會被後台的人痛毆一頓,誤以為是幹案人員來剿窟!

        這個判例真太好笑了,哈哈哈哈哈,天大的笑話!

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

《號外:淡濱尼蓋花園埋死人》

        我在馬炎慶的面簿上看到淡濱尼要蓋花園的海報,海報上廣邀義工參與破土行動!把我嚇了一跳!蓋花園要破土做甚麼?埋葬死人嗎?


        後來看了英文版,才知道是Ground breaking!


        Ground breaking叫破土?


        OMG!那是動土啦!




“與我們一起開闢破土”???
這是甚麼中文?
哇噻!
這張海報的翻譯有夠爛!

《水清無魚》

很多律師,案情還沒有開審,就會催你趕快認罪,你以為電影裡頭那些為被告掏盡心思,甚至引經據典、翻查過去典型案例的律師會出現在生活中嗎......

        截至昨天,48位嫖客更像是天橋上走秀的模特兒,一個緊貼著一個地以不同的“造型與裝扮”登場亮相--“嫖雛案”的風吹聲與鶴唳囂,早已甚囂塵上。

        相對與近日來的幾起社會新聞,包括地鐵癱瘓、水淹烏節路、饒欣龍事件等,這次的空前大規模風化事件在民間所引起的討論聲相對地平靜許多。

        “17歲的雛妓”是甚麼概念?48位大爺上體指揮不了下體,通過網站物色美媚,連日來陸續成了新聞頭條。

        我不知道為甚麼坊間對這個事件的反應顯現得如此平靜?是“杯弓蛇影之恐”還是“做賊心虛之懼”?著實令那些經常造訪花街柳巷、尚未“被傳召問話”的爺們像是“百八名好漢三教九流”,個個心裡“十五個水桶七上八下”,忐忑難安。

        今天公佈的名單據說尚未齊全,也就是說,還有人尚未被通知去“喝茶”。看看兩位教育界叫雞的爺,早在今年初就疑似因嫖雛之事東窗事發,急迫地辭去了教職人員一職。屈指一算,也就是從“喝茶”到上庭,大約需要不少過三個月的調查光景。

        這就是成為“嫌犯”時最折騰人的一個過程。

        大狀蘇峇士又成了這場官司的“英雄豪傑”了。共10位爺兒們不約而同地請了他當代言人。他在庭上質問主控官因何不提供那聲稱不滿18歲便出來接客的雛妓的身份?“主控”方不具名提告的案例,他還是第一次見過。

        豈知主控官的解釋讓我驚歎不已,他說是受其上司的指示辦事,其他的概不知情。

        這樣的解釋,我也是第一次聽過。

        最讓人噴飯的是兩位當官的張思樂和馬來女議員的“高風亮節”般的“人道主義”衛道言論。他們說,公佈“未成年”雛妓的資料,會造成她無法將來“改過自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蘇峇士已經替我回應了這兩位“聖人議員”,他說:“如果這位雛妓可以通過網絡公開她的照片,以及刊登誘惑人的所有資料,而且賺取了近三萬元的收入,她的身份早已傳遍四海,她的名字和資料,又有甚麼理由不能至少在庭內公開?”(大意)

        蘇峇士說,如果主控官不提供雛妓資料,他立馬向高等法院申請提告無效。

        我向這位大律師致敬。我與很多律師交往過,像蘇峇士這麼捍衛自己專業的律師,告訴你,已經很少見了。


        很多律師,案情還沒有開審,就會催你趕快認罪,你以為電影裡頭那些為被告掏盡心思、引經據典、翻查過去典型案例的律師會出現在生活中嗎?《法外情》這樣的情節,只有在電影裡才能找到,這個以後有機會再談。

        我們以前看小說,經常讀到逼良為娼的故事,這些年來我們讀到的,似乎不是那麼回事。

        如果我們偶爾拜訪夜店,看看那些搔首弄姿的妙女郎,你會更驚訝於很多體態豐腴、長相婀娜多姿、濃妝艷抹、上凸下凹的可人兒,不管你左看右看,怎麼想怎麼瞧,都很難把她們與“未成年”劃上等號。

        民眾不能理解,一個17歲的早熟女郎與18歲的,在燈火柔和下的氛圍,如何辨別?

        關鍵不在這裡,而是主控官如何確定他們對爺兒們的指控是符合切實的典型氛圍下的合理邏輯?

        行文至此,我看到報章上的一則報導:一名為人父者曾經“強姦”了自己的女兒,在上訴時,因其女的供詞出現前後矛盾以及重重疑點,在被關了三年之後,為人父者被三司宣判無罪釋放。這有多冤?至少在法理上是冤的,不是嗎?

        我突然想起幾年前的另一個“冤案”。一個替大耳隆跑腿的罪犯,被法庭判處48下鞭刑,他母親後來才知道,這樣的判刑是不對的,因為我們的法律規定,鞭笞的最高刑罰是24下,於是在行刑前大聲疾呼這個判詞有誤,但執行官與工作人員依然故我,不把母親的話當人說話,可恨的罪犯,成了可憐的犧牲品,無端被加鞭了24下。這件事曝光之後,一位“伸張正義”的律師實在看不下去,便替這位母親入稟法院申冤,據說最後以賠償30萬元給那個罪犯結案。

        4830萬元?納稅人買單?這個案例後來如預期所料的,媒體不再提起。

        這半年來,法官指責律師辦案不專業,主控官的控狀言過其實的案例層出不窮,不禁讓人倍感疑慮。

        我在想,這些嫖雛的爺們,到底知道他們叫雞的對象是未成年的嗎?如果他們都知道,按律不必再討論。但是如果看不出也無法知道雛妓是未成年的,那要控告他們,我想是有爭議的。

        我大膽地推測,當這些爺們在被下體指揮著上體的時候,面對著的是如上這般撩人遐想的“美人兒”時,哪有可能會想到她們還不到18歲?

        你聽過去“叫雞”的人,要求美媚拿護照出來驗明正身的嗎?

        那是在法庭和聖人前才會想到的SOP吧。

        請不要以道德的視角來檢驗這個課題。水清無魚,一個大千世界中,不可能要求人人都如那兩位高官操持的高風亮節。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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